想要自己的请求快速通过,我们在准备相关的申请书的时候就要多花心思,申请书的写作也有它特定的格式要求,只有做到深入了解,才能写好一份申请书,以下是找工作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撤协助诉申请书7篇,供大家参考。
撤协助诉申请书篇1
申请人:张xx,男,汉族,1967年11月15日生,住咸阳市xx区xx镇xx村107号。
被申请人:陈xx,男,汉族,1961年12月13日生,住咸阳市xx路xx小区1号楼1单元213室。
请求事项:
1、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履行(20xx)咸民终字第00000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张xx与被申请人陈xx因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业经咸阳市xx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8月21日作出(20xx)咸秦民初字第000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申请人陈xx搬离申请人张xx所有的位于秦都区xx路xx市场西楼3号房屋,并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损失费6000元整。后因被申请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11月30日作出(20xx)咸民终字第00000号民事判决书,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该判决现已生效,但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无奈,申请人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2条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此致
敬礼!
撤协助诉申请书篇2
执行申请人:
刘长利,男,1970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住址大连市中山区竹青街48号。
执行申请人:
顾明胜,男,1950年4月9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塔山d园8号21。
执行申请人:
郭元生,男,1958年4月20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东山街。
执行申请人:
李德本,男,1963年4月6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塔山街650号。
执行申请人:
张德智,男,1949年5月26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东山d园3号11。
执行申请人:
于连起,男,1952年11月19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塔山a园41号41。
执行申请人:
王明宝,男,1974年9月22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系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东山街1217号。 执行申请人:曲道炎,男,1951年2月5日出生,汉族,辽宁省大连市人,系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双岭街608号。 执行申请人:张学军,男,1972年2月18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系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大甸街491号。 执行申请人:王玉玺,男,1952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辽宁省大连市人,系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
执行申请人:
葛立新,男,1971年5月30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
系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塔山村582号。 执行申请人:刘义,男,1966年7月20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东山街。
执行申请人:
王兆发,男,1954年9月24日出生,辽宁省长海县人,系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住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
执行申请人:
胡万胜,男,1943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辽宁省大连市人,系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住址大连市中山区中翠街151号。
执行申请人:
李基男,男,1961年2月26日出生,,辽宁省大连市人,系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住址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0511—10号。 执行申请人:刘长胜,男,1968年10月2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长海县人,系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住址大连市中山区同心街14号。
被申请人:
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海县大长山岛镇长海路。 法定代表人:杨明利,系该公司经理。
被申请人:
王玉珍,女,1952年5月15日出生,汉族,住大连市沙河口区集贤街6号4—3。
被申请人:
刘仁训,男,1942年4月18日出生,汉族,住大连市新生街21号。
申请执行的要求:
根据(20xx)长民重初字第1号判决,要求法院到大连市工商局依法裁定并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大连市工商局,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刘仁训与王玉珍在20xx年4月29日、20xx年2月16日、20xx年9月4日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同时,被告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在20xx年4月29日、20xx年2月16日、20xx年9月4日所制作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无效。
执行申请的理由:
辽宁省长海县(20xx)长民重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认定:
一、被告刘仁训与被告王玉珍与20xx年4月29日、20xx年2月16日、20xx年9月4日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二、被告大连弘达百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前述时间制作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无效。
辽宁省大连市(20xx)大民三终字第925号民事判决书,维持了辽宁省长海县(20xx)长民重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认定。
根据上述判决,依法申请长海县人民法院对判决内容予以执行。
此致
撤协助诉申请书篇3
申请人: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
被申请人:
****************
住所: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请求事项:
1、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保证申请人的.相关权益。
事实与理由: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承建被申请人厂房工程项目向申请人购买商品混凝土,至今人尚欠申请人货款本金*****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承建被申请人厂房工程项目,被申请人尚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巨额工程款。被申请人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xx年7月25日在*********************主持下达成了还款协议书,协议第五条第2项约定,被申请人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做好包括申请人在内的材料供应商货款支付,保证不存在任何矛盾纠纷。
为防止被申请人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进
而损害申请人利益,请求贵院依法向被申请人下达协助执行通知,阻止其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或由被申请人直接支付相应款项于申请人。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xx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撤协助诉申请书篇4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市______________街____号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市______________街____号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_______民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搬家腾地的义务,将其所使用的__________________街____号房屋___间腾空交申请人拆除。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系经_________区房地产管理局批准的拆迁人,在_____________居住区范围内进行商品房开发建设拆工作。.被申请人在与申请人达成拆迁协议书后又反悔,拒绝履行拆迁协议书规定的义务。申请人请________区人民法院处理。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_______民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在该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履行搬家腾地的义务,将其所使用的____________街________号房屋____间交申请人拆除,迁至申请人为其安置的________大街____号进行经营。.判决作出后,被申请人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其义务,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被申请人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撤协助诉申请书篇5
申请人:
xxx,女,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x
被申请人:
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街xx号。
法定代表人:
xx,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协助执行人:
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街xx号。 法定代表人xx,该公司总经理。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xx市xx公司协助法院对被申请人的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业经xx市中级人民法院于xxxx年x月x日作出(xxxx)x民二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履行。申请人已经申请贵院强制执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申请人在xx市xx公司工作,工资由xx市xx公司代结,因此,特申请贵院下达协助强制执行通知书要求xx市xx公司协助执行!
此致
撤协助诉申请书篇6
异议人:xx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xx
异议人收到贵院(20xx)临兰执字第3812号执行裁定书和920914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异议人对此通知书提出异议。异议请求:
依法撤销920914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事实与理由:
贵院要求我公司协助冻结被执行人刘xx工资款45万元,我公司无法执行。经查被执行人刘xx早已从我处离职,现并非我公司员工,我公司已不再向其支付工资,双方也无其他到期债权,因此我公司无法冻结被执行人工资款,协助执行通知书错误。请求依法撤销920914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xx区人民法院
撤协助诉申请书篇7
xx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承建被申请人厂房工程项目向申请人购买商品混凝土,至今人尚欠申请人货款本金xxxx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承建被申请人厂房工程项目,被申请人尚欠x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巨额工程款。被申请人与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xx年7月25日在xxxxxxxx主持下达成了还款协议书,协议第五条第2项约定,被申请人与x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做好包括申请人在内的材料供应商货款支付,保证不存在任何矛盾纠纷。
为防止被申请人向x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进
而损害申请人利益,请求贵院依法向被申请人下达协助执行通知,阻止其向x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或由被申请人直接支付相应款项于申请人。
会计实习心得体会最新模板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