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在工作报告里写清楚工作的具体情况,工作报告是我们对以往工作情况的回顾,也是对今后工作的展望,以下是找工作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司法工作报告6篇,供大家参考。
司法工作报告篇1
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抓住中央高度重视“两所一庭”建设这一历史机遇,抓基层、打基础,司法所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格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但是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关键因素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这已成为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瓶颈”。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笔者拟从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突出问题几谈点粗浅看法。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司法所日益突显的的重要性与尴尬的社会地位不相适应
司法所是构建基层和谐的重要力量,对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起着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作用,具有潜移默化、厚积薄发的“治本”功能,但却长期得不到各层面的认可,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行政职能被边缘化。司法行政工作是政法战线的“幕后”工作者,短期内很难体现出明显的工作成效,这与公检法三家“立杆见影”工作性质截然不同,大多数人认为公安工作是“硬”的,法检工作是“实”的,司法行政工作是“虚”的,认知观念的落后,造成司法行政职能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更难说如何理解与支持司法行政工作了。
2、司法所工作职能较弱。司法所与政法其他成员单位相比自身职能较弱,除社区矫正工作外,其它各项工作的工作和责任主体都是乡镇政府,司法所在各项工作中只是起到“指导”、“协调”、“参与”作用。其中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都具有长期性,短期内看不到效果,更不具备强制性的特点,加之上级部门的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少,可操作性差,致使司法所给人一种工作务虚多、成绩少的错觉。
3、司法所自身定位迷失。司法所做为县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乡镇和县局双重领导,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很多司法所片面追求“有为有位”,过于注重遵守和服从乡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工作人员大多还身兼乡镇多个职务,如综治办副主任、信访办副主任等,把过多的精力投入到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乡镇工作中,顾此失彼荒了自己的“责任田”,严重影响了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扎实开展,制约了司法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
(二)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与司法所新时期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从总体上看,司法行政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队伍,为稳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我们这支队伍也存在着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所人员编制紧缺。近年来,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一些成效,但是人员编制仍旧十分紧缺,至今普遍达不到司法部乡乡建所和每所最少应有x人的建所标准,多数挂牌的司法所多为x人所或由乡镇工作人员兼职。现行机制难以满足新时期司法所发展的客观需求,人手不足的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目前,司法所工作人员担负九项职能,虽然基中不少工作司法所只是参与部门之一,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只有司法所“一个人在战斗”,如普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做为工作和责任主体的乡镇政府,实际上最多也只是发文时挂个名,开会时来个人,事后基本不干事。司法所除了承担九项职能,还要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繁杂的乡镇工作进一步挤压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时间和精力,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一个人在战斗”的司法所两头都要顾及,但因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难免顾此失彼,县局和乡镇两头都得罪的情况时有发生,忙的三头六臂却时常处于双方都不理解的尴尬境地。
2、司法所队伍有待加强。司法所队伍能力素质整体不高,影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司法所队伍要么“半路出家”,虽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但是缺乏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缺乏创造性和开拓进取精神,难以推动工作的深入发展;要么就是才招录进入队伍的新人,虽有专业知识但缺乏基层实战经验,造成工作被动难以打开局面的情况长期得不到解决;同时,司法所的业务培训和用人机制不尽完善,与新形势下司法所承担的职能任务不相适应。优化人员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成为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迫在眉睫的内在需要。
3、司法所考核机制滞后。由于司法所工作在乡镇、司法局对基层司法所的管理鞭长莫及,只能将日常管理工作委托给乡镇。而乡镇部分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认识存在误区,认为司法所业务开展并不重要,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上远不如派出所和国土所等部门。加之我国改革现在进入深水区,基层各类矛盾纠纷凸显,维稳压力很大,乡镇迫于基层人手不足的情况,便让司法所承担了许多与本职业务无关的工作;而基层司法所受制于工作经费的匮乏,加之对“有为有位”存在认识上误区,造成工作重心向乡镇工作倾斜,把与本职无关的工作当做主业,而本应认真开展的本职工作却成了应付差事的副业。对于‘不务正业“的司法所只靠定期或不定期下乡指导和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是很难发现其存在的问题的,客观上造成局机关无法及时全面掌控基层的具体工作情况。从目前来看,基层单位绩效管理虽都实现了目标管理和具体的量化标准,但执行监督和督导机制并不完善,考核结果没有得到很好的运用,年终考核名次也没有起到奖勤罚懒的作用。对基层司法所管理上的缺位,使基层司法行政的总体效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司法所匮乏的经费保障体系与新形势下的日趋加重的工作职能不相适应
基层司法所自开展规范化创建以来,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软硬件建设上取得了明显的实效,司法所的经费保障和以前相比,有不同程度的改观。但因司法所工作经费并没有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经费保障采取县司法局定额包干,不足部分由司法所向所属乡镇临时申请经费的方式来解决,司法所经费保障并未形成长效机制。由于各乡镇司法所受重视程度不同以及各乡镇经济发展存在差距等因素,司法所工作经费的保障与新形势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要求存在一定缺口。近年来,司法所又新增加了社区矫正、大调解等工作职能,工作经费缺口进一步增大,这个问题一直影响着司法所职能的发挥,困扰着司法所能否持续、稳定、深入、高效地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司法所的业务经费投入不足,制约了司法所工作的整体发展,是当前需要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加大工作宣传力度,从不同角度展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特色和亮点,扩大社会知名度
1、.在转变社会对基层司法行政固化观念上下功夫。一是让各级党政领导看到司法行政部门工作的重要性,看到司法行政部门在维护基层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作用,转变他们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支持力度不大的被动局面,使他们重视和支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千方百计想办法改善司法行政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发展环境。二是改变本系统同志对本职工作的片面认识,要让大家看到本系统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自信心和自豪感,同时要下定决心以自身的作为争取更好的地位,增强干事业的源动力。
2、不断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履行职责,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群众法律需求开展工作,及时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紧紧围绕形势发展需要开展工作,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变化。
3、.要正确处理“为”与“位”的关系。要认清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司法所的工作职能以及司法所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中所具备的独特优势。牢固树立立足本职岗位,以为求位的作为意识,发挥职能作用,充分体现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特殊作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不断提升司法所的地位。
(二)加强基层队伍建设,适应新时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根本需求
1、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切实巩固“一乡一所”的司法所设置格局。要进一步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用好中央下达的政法专项编制,继续采取争取地方编制、购买公益岗位等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力量;人员配置要向基层倾斜,避免“头重脚轻”状况的出现。要打破“一人所”瓶颈,充分利用司法所现有人员编制,打破人员编制、行政地域限制,试行“中心所”工作模式。在处理重大疑难纠纷等工作中,实行中心所联动机制,由过去“一人敲锣”向“众人打鼓”转变,充分发挥集群作战的优势。要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班子是队伍建设的核心,要在队伍建设中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配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队伍,充分发挥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把好人员准入关。要注重年轻化、知识化,切实解决人员老化和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通过公开招录或者选调的形式,将具有法律本科专业知识的人才录入司法行政队伍,输入“新鲜血液”,解决人员老化、青黄不接的问题。建立完善工作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结合工作需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通过宗旨意识教育、素质能力教育、法律知识教育等,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基层工作队伍。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多关心和爱护工作在一线的基层工作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建立健全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基层工作人员有盼头、有奔头,让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
3、.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内部制度化管理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及时采纳合理化建议,并将群众的满意度纳入工作考核。考核工作要注重实绩、客观公正,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避免照顾性和轮流性的奖励以及形式性惩罚的情况出现,要用好考核结果,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开展司法所长轮岗交流,要把工作踏实,作风优良的干部交流到工作条件较好的基层所任职,让作风飘浮、成绩低劣的干部去条件艰苦的环境接受锻炼。通过客观、公正的考核奖惩机制,激发司法所工作活力。引导全局形成能者上,庸者下,人人争先的浓厚竞争氛围,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带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加大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力度,助推司法所工作有序开展
要牢固树立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活则全局活,基层强则全局兴的意识,切实做到经费保障向基层倾斜。司法局在持续增加司法所公用经费的同时,要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联系,积极为基层司法所争取和协调充足的工作经费,形成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司法所工作的正常开展。统筹兼顾,因地制宜,最终将司法所的公用经费、专项经费、业务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做相应调整,形成切实有效的长效保障机制。同时,司法行政机关自身也应加强资金监管,做到规范、安全、有效使用每一笔经费,为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司法工作报告篇2
一、所长在纪律作风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惯性思维,作为司法所负责人自身思想作风还没有完全适应当前政法队伍建设的需要,表现在对作风建设时“软”时“硬”,不能始终坚持作风建设的刚性制度要求。剖析根源,就是思想麻痹,对队伍作风建设的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特别是对区委、区政府对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要求和全区群众对干部队伍的新期待认识模糊。
二是存在好人主义思想。表现在管理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时候回避矛盾,面对矛盾时,不能坚持原则,不能从严要求。其后果就是既延误了工作,又害了青年干部,使“短痛”变成了“长痛”。剖析根源,就是没有树立正确的纪律作风观念,把引导和教育人的思想政治工作与从严要求、从严管理混为一谈。
三是没有正确处理好抓业务与抓队伍之间的关系。表现在重视业务建设,在管理上更加强调对青年干部的业务技能的培养。在业务工作紧张的时候,忽视了队伍的作风的问题,特别对青年干部身上出现的无视工作纪律,不注意自身形象的问题(如,不按规定时间作息,工作时间聊天等),没有及时制止,没有提出严厉批评,从而助长了不良风气。剖析根源,作为所领导自身就有想放松自己的思想,更难随时随地做到严格要求和严格管理。
四是对教育和管理队伍思考不足,导致教育帮助青年干部时方法简单,缺乏针对性。特别在批评、教育青年干部时,不能正确把握好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忽视了帮助青年干部分析和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造成青年干部抵触情绪。剖析根源,自身学习不够,对问题研究不深,难以正确开展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是对培养青年干部的认识上出现偏差,不能放手培养青年干部。业务技能培养方面和作风培养方面,不能正确处理作好示范带头作用与放手培养干部二者之间的关系,从而导致一方面助长了个别青年干部的依赖性和惰性,另一方面更有可能挫伤了青年干部的积极性,使他们很难有机会表现出应有的工作积极性。剖析根源,对青年干部自身拥有的工作热情、积极性和进取意识认识不足,对激发团队荣誉感和进取意识缺乏思考和研究。
六是作为所领导自身也存在放松一下、轻松一下的思想,面对一段时间的`工作压力,精神高度紧张,自身就想放松一下,结果起到了不良的示范作用。剖析根源,还是对自己的要求不高,“一岗双责”责任意识不强。
二、两所青年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不能正确处理好工作与个人生活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对自身政法职业的认识不足,甚至思想模糊。主要表现在对待自身不足或错误不能深刻反省,思想上老是转不过弯。面对挫折时,容易背上思想包袱,负面情绪持续时间长。剖析根源,就是对政法队伍的本质属性认识不深刻,特别是刚参加工作的青年干部由于学习不够,从而对政法队伍严明的组织纪律性思想准备不充分。
二是个别青年干部责任心不强,缺乏强烈的进取意识。主要表现在对待工作粗心大意,甚至有时候敷衍了事。在服务群众的工作中,服务粗糙,简单应付。剖析根源,主要原因还是在司法所对青年干部的责任管理上缺失,个别人的得过且过影响甚至带坏了风气。
三是主动学习不够,工作能力提高缓慢,导致了面对工作信心不足,一个人独立面对问题时首先想到就是寻求外界的帮助。剖析根源,个别思想上存在一种“船到码头、车到站”的不良情绪,宗旨意识不牢固。
四是对业务工作不熟练,对各项业务工作定位不准确,特别对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主要业务工作的本质属性认识不到位。如,在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解教评价中,用语不当。其根源首先是司法所组织学习的不系统,“传帮带”的作用发挥不好,业务训练缺乏针对性。
五是个别青年干部工作缺乏激情,缺乏积极向上的朝气,与青年人的朝气蓬勃形成鲜明的反差。就其根源首先是司法所对青年干部的培养、激励缺乏针对性,工作上“不放手”,直接导致青年干部缺乏成就感,进取的积极性降低。另一方面青年干部自身工作缺乏主动性,不能及时调整心态,不能及时转变观念,难以在事业的追求中享受乐趣。
六是个别干部存在自由散漫的作风,缺乏对法律服务工作应当具备的合法、及时、准确三大基本要求缺乏应有的认识,缺乏应有的公务礼仪。如个别青年干部在汇报工作、请示问题、接受指派时,不仅不作深入的调查,任意判断,甚至下结论。就其根源,角色转变太慢,对过去的工作经验和社会经验不加分析,肆意应用。在公务礼仪方面,司法所缺乏应有的教育和培养,个别青年干部自身要求不高。
三、下一步的整改措施
针对剖析发现的主要作风的问题,经过所务会讨论,两所将采取以下措施,狠抓作风建设,力争用较短的时间使作风建设和形象有一个根本性改观。
(一)作为负责人首先要加强自身学习,清除自身思想上的模糊认识,主动接受监督,严格自律,做好表率。
(二)针对司法所实际,优先加强司法所作风建设的调查研究,特别是青年干部作风培养的制度建设和纪律约束制度,在健全所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司法所作风定期评查制度,把作风自我评查制度与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培养团队优良作风。
(三)建立内外结合的作风监督机制,主动接受驻地党委、政府和干部群众监督,把作风建设纳入各项考核范围,建立作风培养的长效机制。
(四)作为负责人首先进一步牢固树立“一岗双责”责任意识,端正态度,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思想境界,时刻防止“好人主义”思想苗头,主动把自身作风置于党组、驻地党委政府、全所干警和社会监督之下,团结全所干警清除“好耍贪玩”不良风气。
(五)进一步细化司法所岗位责任,制定工作标准,放手培养青年干部,发挥好“传帮带”作用,激发青年干部工作激情,培养青年干部奋勇争先、不甘落后的朝气。
(六)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练兵,尽快使青年干部成长为业务骨干。着力培养青年干部正确面对挫折的健康情绪,着力引导青年干部转变观念,培养青年干部享受工作、分享进步的健康心态。
司法工作报告篇3
根据辉保委z20xx{1号《全市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重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局针对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保密工作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学习《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涉密人员,涉密载体,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领导,强化保密管理,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各项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制的落实,杜绝重大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一是局党总支始终将保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责任制的落实,形成了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办公室组织协调的管理体系。二是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以局长为组长,各科、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保密工作的日常事务,为保密工作的全面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制,纳入总体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局属各单位,做到年初有布置,平时有检查,年终有考核。
二、强化宣传教育
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是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对此,我局高度重视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坚持带头认真学习各项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保密工作的水平。同时,利用各种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职工群众的保密宣传教育,促使广大职工群众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改变了“无密可保”、“有密难保”等错误认识。
三、健全完善制度
一是进一步完善保密规章制度,确保重点涉密要害部位的安全;二是对我局秘密载体的管理、使用情况坚持每季度检查的制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和隐患,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整改;三是制定了计算机管理制度,实行计算机网络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采取局域网络杀毒软件每星期定期升级杀毒等措施。坚持“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防止了失泄密问题的发生。
四、严格保密管理
一是加强秘密载体管理。为了确保秘密载体的安全,本着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加强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送、使用、保存、销毁八大环节的管理,使秘密载体的管理工作步入了规范化轨道。在制作环节上,无论是纸介质载体,还是磁介质载体均统一在机关内制作,对不需归档的材料及时销毁。在收发和传递环节上,严格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发手续,传递时,指派机要人员负责并采取相应安全保密措施。
在使用环节上,严格知悉人员范围,对擅自扩大知悉范围,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均事先申明,复制秘密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在保存上,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归档,并指派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在销毁上,认真履行审核、清点、登记手续,采取相应不泄密的方法销毁,杜绝将秘密载体当作废品出售。
二是加强档案保密管理关于司法局保密工作自查报告工作报告。为了加强文件档案的借阅、传阅中的安全保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人员岗位职责》、《文件、材料、资料的收集制度》、《档案的交接制度》、《档案的.销毁制度》、《文件的传阅制度》等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加强了文件收发、传阅、清退以及档案的借阅等工作,使我局的文件做到清退齐全,传阅及时,档案的立卷、归档、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
三是实行涉密计算机专人管理。对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管理,并加强了对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落实了岗位责任。四是加强信息上报审批。加强网上报送信息审批制度,凡对外向各类网站报送信息,必须经办公室审批后方能报送。
今后,我们决心以这次自查为契机,坚持不懈地抓好对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涉密人员的教育管理,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训练,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强化保密意识,坚决杜绝失泄密问题发生,为我县经济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司法工作报告篇4
人大司法监督调研报告
人大司法监督调研报告
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最大限度地保障和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加强和改进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努力实现司法公正,是新形势下人大及其常委会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近年来,我县人大常委会致力于促进法治蓬安、平安蓬安建设,不断加大司法监督的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和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视察相结合,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县人大常委会在每年年初制定工作要点时,都要根据平时掌握和了解的情况,选择司法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
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关于民事审判、执行工作,县检察院反贪工作、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情况的汇报,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深入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及基层队、庭、所等单位,对我县平安创建工作进行了视察调研,提出建议意见。同时,还通过组织代表观摩庭审活动、推荐代表担任法纪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形式,多管其下,不断加大司法监督力度,极大地增强了司法机关自觉接受监督、依法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县司法机关硬件建设日新月异,队伍素质全面提高,司法行为日益规范,整体形象明显改善,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二是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针对群众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数量不断上升,要求加大司法监督力度的强烈愿望,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充实了人大信访机构,健全了信访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对涉法信访案件
进行综合分析、重点通报,实行重点案件常委会领导接待制度,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组织代表对信访条列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提出了规范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等意见建议。同时,积极搭建代表和群众反映社情民意的桥梁,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群众的“双联系”制度,在部分乡镇、村设立民情信息员,进一步拓宽了常委会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的渠道,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健全完善了监督制度,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实效。为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我们在反复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常委会在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报告后,及时梳理组成人员意见建议,形成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以文件形式送交有关部门,并由工委对口督办,督促“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限期答复办理结果。如,对关于法院执行工作的审议意见,县人
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代表对办理情况开展视察,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有效促进和支持了相关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通过以上措施的有效运用,使人大常委会对司法的监督过程成为了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促进工作的过程,成为了服务经济发展、维护安定团结、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推动力。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认识到人大司法监督还存在监督方式滞后、刚性不足、实效性不强的等突出问题,离民主法治建设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这些问题,亟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认识。我国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加强人大司法监督是法定职责, 人大监督的不作为其实就是一种失职。司法机关只有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才能牢牢把握和行使好人民所赋予的职权。没有制约的权力,就容易产生腐败,在依法治国进程中,迫切要求人大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作用,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要进一步创新监督形式,提升司法监督实效。要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要充分发挥人大的刚性监督手段,适时运用质询、询问、罢免职务、撤销决定、组织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形式,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常委会可批转督促司法机关内部法纪部门、监察检察机关和人大常委会自身启动质询和罢免案等进行联动查处,真正做到监督事与监督人,纠正事与查处人相结合,确保司法机关严格执法与公正司法真正落到实处。要积极开展工作评议,对常委会任命的法职人员开展履职满意度测评,切实加强司法人员的任后监督。要将人大代表有关司法方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和群众涉法涉诉案件作为司法监
督的重点,确保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得到认真落实,确保群众的合法诉求得到有效维护。
三要进一步深化对典型案件的重点监督,提高司法监督的权威。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要接受党的领导、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制约,其中自然包涵了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的“干涉”。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是:“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而公民“申诉”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当事人涉法涉讼的具体案件。由此可见,人大监督“两院”工作涉及具体案件是有法律依据的,我们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的要求,关注一些重大的、有影响的、具有代表性的、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启动和运用司法内部监督程序,提出纠错追
责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四要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司法监督的工作水平。“打铁先要自身硬”。新的时期,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和改进司法监督工作,不仅需要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具有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和维护法律遵严的责任意识,而且还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这就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法律知识的教育与培训。除了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外,还要注重学习借鉴兄弟县区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监督质量。同时,要不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自觉遵守司法监督中的各项原则、制度和纪律,自觉维护人大司法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聘请律师、法律专家等人员组成专家咨询组协助司法监督,借助外部力量强化监督工作,使地方人大司法监督工作更加体现法律性,更加与时俱进,不断开创人大司法监督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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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工作报告篇5
高校的团总支与学生会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群体。强化团总支与学生会的职责,对学校的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天自查报告网小编给大家找来了团总支学生会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新学期新的部署,新学期新的希望,新学期我们对自己的未来充满着美好的憧憬,同时也肩负着重任,我们将开创一片新的天地,进行突破和创新,结合自身特色,倾力展现全系同学的风采;本学期也将不段完善学生会体制,使学生会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好学生会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一、指导思想
本学期,将在系党组织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素质教育为中心,努力使我们的学生干部在教育、管理、服务中发挥重大作用,使我系的学生进一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学生会成员将本着“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为宗旨,加强自我管理、锻炼自身、为全体同学服务为目的,以“全心全意为全校师生服务”为宗旨,积极发挥学生会的桥梁作用。配合系部中心工作,组织实施各项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广大同学以主人翁的姿态,共同关心、参与学校的建设发展,努力开创学生会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我系学生工作,大力推进系风和学院文化建设,提高我系学生的综合素质,争创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分会团体!
三、工作思路
(一)加强对我系学生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
新的一学期,我们学生会要紧密联系在院党总支的领导下,配合院团委认真开展各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思想政治教育为核心,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法制教育和诚信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切实落实经贸系团总支学生会(关于全面开展学生干部“道德文化修养、思想政治素质、人生职业规划”等综合能力提高的学习活动方案)的通知,密切联系同学,深入了解我们广大干部的思想动态,切实反映广大学生的心声,加强我们干部的主人翁意识,增进社会责任感。还要通过带头对学生干部进行各项培训等方式来带动我系广大同学积极主动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水平,并全面提高我系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树立学院学生干部的良好典范。
(二)加强学生会自身组织作风建设,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学生会是联系学生和学院的桥梁和纽带,是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在为学生服务方面起了很大作用。而我们要想把我们的学生工作开展好,我们就必须要赢得广大同学的全力支持!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学生会全体成员要时刻紧记“服务同学锻炼自我”的工作心态,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发挥学生干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作用,时刻维护学生会的优良形象,做好模范带好头。另外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该完善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修订《团总支学生会章程及各项制度》从严落实,无论是主席还是副部长,干事,为我院系团总支学生会工作做出了贡献我们就要奖励,反之就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做到优则奖、劣则汰!
(三)大力推进我系学风建设,突出学生干部的带头作用
本学期我们要狠抓学生干部的学习成绩,突出学生会成员在学习上的带头作用,促进我系的学风建设!同时为了确保正常教学秩序,学生会要及时与系部联系,配合老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学习部要认真落实查课制度,确保正常的教学计划的开展,促进学风建设。另外学生会各部门将全面配合院里的各项学生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各种精品讲座营造校园学术氛围。学生会利用各种方式深入展开向先进学习的教育活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并做好表彰奖励工作,为学生之间的相互学习起个导向作用,以先进性的教育来带动更多的同学不断努力,共同进步,齐手创造校风建设的新突破。
外语学院团总支宣传部(以下简称宣传部)作为学院学生工作的窗口,起着对内宣传院内动态和对外展示学院风貌的职责。在新学期来临之际,宣传部整装待发,以饱满、热情的全新风貌迎接新学期工作的到来。
以下是宣传部本学期的工作计划:
一、纳新工作
随着20xx级新生的到来,外语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都即将展开新一轮的纳新工作。新生的到来为我们注入了新鲜血液,为我们新学期工作的展开注入了新的活力。宣传部在此次纳新工作中计划招收8-10名干事,为以后的工作进行提供保障。
二、做好学院的工作(板报、海报)宣传
对学院工作的宣传,是宣传部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在这些工作中,宣传部充当了发起者和气氛渲染者的作用,这样的节目有很多,像国庆节、迎新晚会等等,都需要宣传部部内成员的协同策划。我们的主要宣传手段有板报宣传与海报宣传两种,在学院各项活动开始前5--7天,宣传部会对该工作进行板报或是海报宣传,以保证学院工作的顺利进行。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的不仅仅是板报发布的时效性,更要注意校园内单一的常规宣传模式已经在某些程度上给大家造成了视觉疲劳,如何在宣传方式上创新,将成为决定宣传效果好坏的重要因素。因此,宣传部将开拓更多的宣传途径,或是改良传单、海报的版面来吸引同学们对于活动信息的关注。
三、学院活动的影像及时采集
自20xx新学年,宣传部与记者团(原外语学院团总支记者团)完美结合,只为合力搞好学院的宣传工作。作为宣传部中新增的工作,
做好影像的采集也是不容忽视的。在学院的各项工作进行得的过程中,宣传部会在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影像采集。做好影像记录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它为以后外语学院的总结工作提供了足够的图像资料。
四、通讯稿的收集
通讯稿的收集同样是宣传部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学院各项工作完成之后,宣传部会负责收取各班的通讯稿。通讯稿也是记录学院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如果说宣传部采集的活动影像给学院的工作总结提供图像资料,那么通讯稿则是给学院的工作总结提供文字资料。
五、教室装扮
由于宣传部的成员大多比较擅长书画,所以宣传部还需要完成各项活动举办地的装饰工作。宣传部今年会在板报绘制的基础上,加强对活动主题的表达,以保证每次活动能在一个积极、健康、切题的环境中进行。
六、特别计划:“‘外语风采’展”暨外语学院活动图片及书画展
本次活动展计划在学期末进行,在宣传部对学院的各项工作完成影像采集工作的基础上,从中选择一部分比较有代表性,能够表现外语学院特色的照片,同时从学院各班收取一些积极、健康、优秀的书画作品,组织一次活动展。
在新的学期里,宣传部的全体成员会全力做好学院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同时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主动的工作,丰富宣传形式,在工作中推陈出新,不断提高自己。我们相信我们会尽心去努力,配合其他各部门做好外语学院的各项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保证时效性,确保工作顺利、有效地进行。我们会在新学期,完善宣传部自身的建设,把宣传部建设成一个团结积极向上的整体。
司法工作报告篇6
社区矫正是与监狱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有关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明确,社区矫正工作主要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全面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的工作机制。实施社区矫正符合国际行刑制度的发展趋势,具有行刑成本低的优势,有利于增进罪犯和社会的联系,有助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增强公民的遵纪守法意识。
但是当前基层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着一些困境,应该探寻突破困境的出路,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一、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
我县从**年首先在**镇和**镇启动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年社区矫正工作全面铺开,近年来,司法局及乡镇司法所认真履行职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积级配合和社会力量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美丽**这一主线,高度重视基层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各项措施和工作制度,认真管理好社区服刑人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我县辖xx个乡镇、x个垦殖场和x个行政村,x个居委会。**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x人,依法解除社区矫正x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x人。其中:管制x人、缓刑x、假释x人、暂予监外执行x人、夺政治权利x人。社区矫正对象具有城镇户口x人、农业户口x人,男性x人,女性x人,农村社区矫正对象占总数的x%。年龄分布为xx岁以下x人、xx至xx岁x人、xx至xx岁x人、xx至xx岁x人,xx岁以上x人。依数据分析,我县社区矫正对象多为农村户籍的男性青壮年,被判刑罚主要为缓刑,主要集中在我县北边乡镇。
二、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承担的职责。
司法所作为我国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职能工作部门,作为县区司法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承担着面向基层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等项重要任务,同时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代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从**年起,**县开始实行社区矫正工作以来,乡镇司法所的职能有所增加。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明确指出,基层司法所要做好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接收组织宣告社区矫正人员,确定社区矫正小组,制定矫正方案,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在社区矫正实施过程中,司法所要监督社区矫正人员的定期报告,采取实地检查、通讯联络、信息化核查等措施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活动情况;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或者遇有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需要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到办公场所报告、说明情况;定期到社区矫正人员家庭、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和居住社区进行了解、核实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等情况;发现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监管的及时向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告;对社区矫正人员x日以内的外出审批;组织日常教育学习活动和社区服务;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考核并实施分类管理等。在期满解除矫正时,司法所要对社区矫正人员作出书面鉴定,提出安置帮教建议;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向社区矫正人员告知帮教有关规定,与安置帮教部门做好交接等。此外,司法所经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授权,在一定范围内参与社会调查评估等。
三、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中面临的困境
(一)有责无权是基层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面临的首要问题。根据“两高两部”《通知》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要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街道、乡镇司法所要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而我国的《刑罚》第xx条和《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管制、拘役、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五类社区服刑罪犯由公安机关进行监督管理。现行刑事法律与《通知》规定的冲突,直接导致了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主体与工作主体的分离。这种分离的状态又使得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权责模糊不清。模糊的职权规定使得我们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的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权责很难界定。权责的错位又使得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的具体执行当中的角色非常尴尬,这样成倍的增长了司法行政机关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行政成本,也大大的降低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效率。司法机关即社区矫正机关应当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并对其进行矫正教育。这种矫正教育是强制性的,但是这种强制性必须要以相应的法律和强制措施作为后盾。作为社区矫正人员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教往往只能使用说服教育,这也就必然导致社区矫正人员对被矫正人员实施的矫正教育缺乏权威性,也就有可能使社区矫正工作流于形式。当前我国的各种法律法规规定了司法机关的社区矫正的职责、权限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纪律,但是又没有明确规定社区矫正人员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纪律是否可以实施强制措施、可以使用何种强制措施以及采取强制措施的程度。例如被判处管制和执行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尽管其可能经常严重违反纪律甚至实施违法行为,但是只要其不故意犯罪,社区矫正机关所能采取的办法只能是批评教育,很难产生教育和管理的效果。又例如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打着外出治病的旗号,不经监督机关的同意,擅自离开居住地,社区矫正机关针对这种情况能采取的强制措施也仅仅只能是警告,只要其不实施故意犯罪,矫正机关也就很难要求监狱机关将其收监。有责无权使得社区矫正工作在实际操作中面临种种尴尬。
(二)人员不稳、专业不强是困扰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问题。
1、职能增加,配置不变。从**年前后看,我县xx个乡镇司法所新增社区矫正要作职能,但人员配置上依旧延用了老配置,一般都是x到x名工作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是具体承担矫正工作的主要力量,x—x名司法所工作人员,他们承担着辖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九项工作职能,工作强度大,使得他们真正用于社区矫正的精力和时间较少。如**年长平司法所包括所长在内x人,东源司法所包括所长仅x人,桐木司法所x人,鸡冠山司法所x人,最多的**镇司法所x人。社区矫正职能增加,但是近几年人员数量一直没有太大变化。所以我县xx个乡镇司法所中没有一个司法所设专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对比我县各乡镇司法所人员数量和乡镇司法所的职能,我县乡镇司法所确实力量薄弱。
2、人员变动频繁,业务时常生疏。社区矫正工作对工作人员的要求更高,网络信息化的要求更高更强。按照《江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规定,所长的任免由县(市、区)司法局协助组织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新任司法所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的x个月以上的初任培训,方能持证上岗。但是每年各乡镇司法所人员变动频繁均未按照此标准操作,造成新进入司法所的人员业务不够熟练,每年都要对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这样耗时耗力又耗钱。比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三年来,长平、东源、鸡冠山、**镇等乡镇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三年都有所变动。而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我县乡镇还没有。
3、社区矫正工作要求高,专业队伍人员少,任务重。社区矫正工作自从我县司法局对社区矫正人员采用gprs卫星定位后,特别是随着我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的信息网络平台的建立,人员监管、档案管理、信息平台的运用等都采用无纸化办公,这样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信息化、网络化的要求更高,心理素质要求更强,但是目前为止,我县xx个乡镇司法所中没有一个司法所设立专门而长期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细,任务重,压力大,如**镇司法所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xx人,要对xx个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到位,矫正到位,没有专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是很难做到。另外按照《江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规定,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大专以上的占xx%,但是我县xx个乡镇司法所没有一个达到此标准,离社区矫正工作需具备的法学、心理学、社会学和教育学等全方位的人才需要更是相差甚远。
4、志愿者参与积极性不高。社区矫正志愿是社区矫正工作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他们可以为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重返社会起到重要的作用。但目前群众参与志愿者活动的意识还较为淡薄,自愿来做社区矫正志愿者的人数很少。因而我县的矫正力量单薄,矫正效果难突出。
(三)经费短缺是制约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瓶颈。
按照上级要求,对每个社区矫正人员的投入经费每年需达xxxx元/人,而县财政对社区矫正经费预算为x万/年,按我县去年在册社区矫正人员来算,社区矫正的经费缺口达xx余万元。投入过少,保障不力,致使社区矫正工作陷入困境。
(四)人员分散、地域广阔也是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困扰之一。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也受地域因素制约。由于我县农村地区社区矫正对象数量大,目前在册的农村社区矫正人员xxx人,占总数的xx%。由于很多乡镇村与村之间的距离较远,庞大的地域面积,加上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分散,流动性较大,都给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因而我县所有乡镇x到x人的司法所是很难做好农村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工作的。
四、几点建议:
1、社区矫正本质上属于刑法执行活动,为了体现这项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监督,建议把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纳入警察编制和制定统一的着装制式。
2、扩大经费投入。县财政应针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情况,按照上级要求,统筹谋划、适当倾斜,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逐步改善司法所的交通工具、办公设施和经费投入,为其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必需的经费保证;
3、充实工作队伍。加强人力配备。要按照依法承担社区矫正工作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新要求,科学、合理地解决司法行政机关的专项编制、人力补充和职责设定等问题,有针对性的利用每年的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事业单位招考等方式,招录一批法学、教育学,心理学的专业人才充实到这个队伍中来。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高素质的社区矫正队伍,为其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保障。
4、提高队伍素质。有针对性对组织队伍培训,吸取他人别地的经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素质,减少人员流动,稳定矫正工作队伍。
5、加强配合协作。社区矫正工作是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国泰民安的大事,单靠司法行政机关“单打独斗”收效甚微。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及其管理机关、看守所等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顾全大局、鼎立协作,在各司其职中加强配合,克服司法行政机关孤军作战的被动局面。
6、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的作用,面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什么是社区矫正、社区矫正的性质和内容、社区矫正的执行方式等内容,从而让全社会都知晓和关注社区矫正,不断扩大社会影响面,争取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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