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能够提高我们的思维敏锐度和逻辑推理能力,作文是一种对自己思想和人格的展示,需要有自信和坚持不懈的努力,下面是找工作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我崇拜作文7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崇拜作文篇1
jian mingwang has a round facewith darkhair.he is the honourof taiwan.
when wang was a boy,he was very interested in baseball.so he joined the school team as a pitcher. at the beginning,his parents didn't want him to play baseball,but he liked baseballso much that he didn't want to give it up.he kept practising his pitching,andgot better.
wang is now a starting pitcher for the u.s. major league baseball team--newyork yankees.he shows no fear whenever he pitches.he is always calm.he has become a sports hero around the world.he is myfavouritehero too.
我崇拜作文篇2
在我的记忆中见过的人数不胜数,然而,让我最崇拜的还是我的表姐。
我的表姐比我大几个月,上六年级。她最喜欢笑,她的性格就是活泼可爱,真是不懂她为什么一直那么开心。正是因为她的性格,我才十分崇拜他。
我和表姐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过年,因为她一直住在上海,所以我一直没有见过她。见面时,本以为她是一个和我玩不起来的姐姐,她穿着一身淡粉色的衣服,嘴角流露出微微的笑容。与她相处了几天,我发现她的性格和我想象的性格完全不同。
有一次,是在天气晴朗的早晨,本以为可以去游乐场玩,我的心情是很激动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天气突然变了。竟然下雨了,我的心情从激动变为失落。我对妈妈说:“妈妈,现在我们是不是不能去游乐场了?”妈妈也显得十分失落,双眉皱着,说:“嗯,好不容易能出去,竟然下雨了。”我失落地进了房间。这时,表姐跑了过来,对我说:“别那么失落,可以下次一起去。”我忍不住大吼起来:“可我就要今天去,我要去!”表姐转身走了,我平静心态后想:我做的好像不对,下雨了,表姐也没办法,她只不过是来安慰我的。想着想着,我决定和表姐道歉。谁知她把这件事忘到九霄云外了,还和我称兄道弟的,搞得我真有点尴尬。
这就是我活泼可爱的表姐,她的记忆力可真“好”。
我崇拜作文篇3
韩老师没有因为我考得差而放弃我,看见我走神就喊我回答问题;作业有错误的,韩老师会不厌其烦的帮我讲解;韩老师还给我提出建议,想数学成绩提高,回去还要多做一些课外资料。慢慢地,我融入到这个大家庭中,也结交了几位好朋友,一下课他们就过来帮我补之前因为发呆而落下的知识点。
渐渐地,我也能体会到韩老师上课的幽默和风趣。她觉得大家课堂气氛不活跃的时候便给我们讲一些笑话,就连我听了也忍俊不禁。而且韩老师还经常摇身一变,变成语文老师来给我们解释字词的意思,又或者变成英语老师来给我们科普这个单词的英文怎么写。
但韩老师幽默风趣的外表下,也隐藏着如喷火怪兽般“凶残”的一面。每当我们交头接耳的说话,或老师喊你回答问题你却不出声,或老师讲过的知识点一错再错的时候,韩老师就会放下面前慈善的“面具”,露出她那“狂暴凶残”的面目,对着你狂吼一通,然后再开始讲我们一错再错的题目。每当韩老师讲到经典题型的时候,总会兴奋的停不下来,连下课铃声都听不到。
另外,我还要再说一件事,在韩老师的帮助下,我考到了全班前五。
这就是我们的韩老师,虽然我常常被韩老师说的无地自容,但我心里知道,她是为了我们好。谢谢您,韩老师!
我崇拜作文篇4
曹操是东汉汉献帝的丞相,在《三国演义》里罗贯中把他写成了一个有弥天大罪的奸臣,但他在真实历史上是一个仁慈的圣君。
曹操是伟大的军事家、政治家、诗人,有仁慈的品质,高尚的道德,高强的武功,丰富的文化,还是能征善战的将军,赫赫有功的忠臣。
人们都说曹操奸雄,刘备枭雄,但历史上刘备还用树枝抽了邮差,曹操却穿上民装下地干农活,踩坏了麦田以割发代替斩首。由此可看出,曹操是一个仁慈的人。
曹操也很有道德,他经常开仓放粮,救济人民。在打败了张绣时,安抚人民,给人们修理宅子,一家家安居乐业,无不欢喜。
曹操的江山都是自己亲手打下的,从“白门楼斩吕布”,“官渡之战灭袁绍”开始,就渐渐扩大了地盘,西凉、豫州、衮州、荆州几乎全是他打下的,统一了中国北方,九州之中就占了五州,几乎把半个中国全占了。曹操的领兵打仗能力很强啊!
曹操还精通剑法,有一手好武功,使起剑来银光闪闪,如同蛟龙飞舞,又像雄鹰展翅。把剑法学得透彻了,武功自然就很高了。
曹操的诗也写得很好,在文学方面懂得很透彻,书法字体也不错,写得文章也很富有哲理,看读许多书,文理贯通。把他的孩子教育得也很成功。曹丕让人觉得比曹操还强;曹植七步成诗,七步之才,八斗之才;曹冲6岁称象,让人惊叹不已。曹操很有文化,而且教子有方。
曹操仁慈、高尚、聪明、厉害,他多伟大啊!所以我很崇拜他。
我崇拜作文篇5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英雄,比如:黄继光、周恩来、袁隆平……而我心中的英雄是——张丽莉。
2012年5月8号,在佳木斯中学放学的时候,张丽莉和她的同事一起指挥孩子有秩序地排队,一位学生正在过马路,突然,一辆失控的大客车正往这边驶来。张丽莉见了连忙跑到大路上,把小学生推开,失控的大客车从张丽莉的身上碾压了过去。事发当时,在场的同学们和她的同事一时不知所措。
就是因为这辆失控的大客车,让年仅29岁的张丽莉造成全身多处骨折,两条腿高度截肢,每天只能坐在轮椅上面,连站都不能站。这让一个年仅29岁的女老师失去了行动的自由。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有人都不知道张丽莉这个名字,张丽莉这种舍己为人的品质非常难得,因为在马路上,有的孩子被汽车撞了,旁边的人也只是眼睁睁地看着,连问也不问,连120都不打,好像只是专程来看热闹似的。有的人呢,还在那里拍照发朋友圈,还让别人来看热闹,你好歹打个120吧!而张丽莉就不一样了,她宁愿失去自己的生命,为了学生也要挺身而出。
张丽莉这种舍己救人的品质值得我们去学习,我想,她不仅是我心中的英雄,也是所有人心中的英雄吧!
我崇拜作文篇6
朋友,相信你心中一定有自己所崇拜的人。你知道我最崇拜的是谁吗?告诉你,我所崇拜的可能出乎你的预料,因为我崇拜的既不是古代的文豪,也不是当代的伟人,更不是当今走红的影星或歌星,而是《三国演义》中那个张飞。为什么?因为他看上去草率鲁莽,但却粗中有细,给我的印象最深刻。
说到张飞,大家一定都不陌生。他是三国时期蜀国国君刘备的三弟,勇猛过人,性情豪放,与关羽、赵云等人并称“五虎上将”。张飞一生经历过大小征战数百场,胜多败少。他很粗暴,喜欢喝酒,但酒后常打士兵。他这点我不欣赏。你一定会说,这么粗鲁的将军,怎么能带兵打仗,又怎么会打胜仗呢?但事实证明,他不但会打仗,而且很会打仗。
在长坂坡战斗中,猛将赵云为了救公子阿斗,孤身一人杀入曹军数十万大军,如入无人之境,救出了阿斗。这令曹操很是恼火,于是派兵追杀,正巧遇到前来迎救赵云的张飞。张飞见敌众我寡,于是心生一计,命士兵砍下树枝,拴在马尾巴上,拖着树枝在林中来回驰骋,掀起尘埃糊弄曹操,自己却横刀立马,站在长坂桥上。一会儿,曹操带着曹仁、夏侯惇等人到来,看见张飞立马桥上,又见他身后不远处的树林里尘埃弥漫,疑有埋伏,都不敢上前。张飞厉声大喝:“我乃燕人张翼德也!谁敢与我决一死战?”声如巨雷,吓得曹军个个呆若木鸡,双腿发抖。张飞见曹操上了当,但又心生疑惑,于是又大声吼道:“战又不战,退又不退,你们到底想做什么?”谁知话音刚落,曹操身边战将夏侯杰便吓得肝胆碎裂,跌到马下。一时间,曹军丢枪弃甲,自相践踏,死伤不计其数,顿时溃不成军。
所谓“人不可貌相”。你别看张飞相貌粗鲁,他可真的是粗中有细。张飞最擅长的就是“调虎离山”。在刘备攻打西川时,张飞遇到一名为颜严的西川将领,此人年过半百,却有万夫不当之勇。他知道张飞的厉害,就坚守帐中不出。于是张飞心生一计,派人上山砍树,每天如此,并放出消息,说张飞什么时候也会去砍树。颜严认为这是一个好机会,准备就在那天率军偷袭张飞。
一天,探子报告颜严,说“张飞”正在山上砍树,于是颜严摸了上去,举刀就砍,谁知这时喊杀声四起,又出现了一个张飞。颜严哪里知道,这是张飞的诡计,探子看的那个张飞是冒牌的,而眼前这个张飞才是真的。颜严被打了个措手不及,结果被郑飞生擒了去。
我崇拜张飞,崇敬他的勇猛,崇敬他的忠义,但是,我更佩服他的粗中有细。
我崇拜作文篇7
厌倦了流行歌曲的喧闹,看淡了经典大片的华丽;我不知不觉喜欢上了篮球,也不知不觉喜欢上了他。他,一种飞翔的名字――史蒂夫.纳什。一个年轻的加拿大小伙子,被人崇拜,被人敬仰。他以自己的实力,以自己娴熟的球技进入nba。征服了他的球迷(当然我也不例外)
我崇拜他,并不是因为他的名气,而是因为他基本功,更重要的是。我更因为他的精神而崇拜他。纳什在1996年参加nba选秀,并不被看好的他被菲尼斯太阳队选中。在太阳队呆了2个赛季以后年被交易到小牛队训练。从此,风之精灵――纳什开始了他的历练之路。作为一名组织后卫,纳什球风快速犀利,传球出神入化,投关键球的本领丝毫不逊色于那些得分后卫,重新回到太阳队的纳什成为了太阳队的核心球员,成功卫冕助攻王和常规赛mvp(最有价值球员)。
纳什职业生涯单场最高得分记录为48分,单场最多助攻为21次,这都足以证明纳什的成功。
成功之路必然有着许多艰难。没错,纳什从一名无名小辈发展成一个篮坛巨星,就是靠他的坚强和永不言弃。
我还深刻的记着赛季的nba季后赛,太阳队迎战马刺队。这是一场“血淋淋”的比赛,双方为了总冠军的梦想努力拼搏。布鲁尔.鲍文用肮脏的手段把纳什的鼻梁打破,鼻梁淌着鲜血。但他不服输,带领太阳队顽强奋战,虽然最终还是输了。不过,纳什和太阳队输得只是比赛,对赢得了众多球迷的心――因为他的坚强。
纳什――一个加拿大的年轻小伙子,我永远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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