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文本之一,记录着我们的成长和思考,作文需要有深刻的内涵和富有感染力的表达,以下是找工作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我最喜欢读的书作文500字参考8篇,供大家参考。
我最喜欢读的书作文500字篇1
我最喜欢看的书有很多,如:《灰娃》、《青铜葵花》、《野风车》......但我唯独喜欢一本《山羊不吃天堂草》。
这本书作者曹文轩淋漓尽致地写了:一个少年因家里负债累累,而迫不得已到大城市里打工,他叫明子。跟着他的师父——三和尚,还有一个师弟叫黑罐。他们靠着给别人装修房子赚钱。他们经历过成功、失败、鄙视,但是他们用自己的努力和诚信,在城市里生存了下来。
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自己改变了许多。一次,我去买东西时,发现老板多找个我五元钱,我心里暗暗喜着:今天见了一个大便宜诶!后来,我本想一走了之的,可是,我又想到了书上的`明子,他也遇到关于诚信的问题。他一开始也选择了做一个虚伪的人,后来,他觉得人要诚实,所以,他有选择了做一个诚实的人。我也想了一会儿,脑子里不断浮现出诚实、虚伪,两个词。不!人要做诚实的人!我不知道从哪来的勇气,把钱还了回去......
自从看了这本书,我发现我成长了许多,遇到老奶奶摔倒,我会二话不说把老奶奶扶起来;看见谁的钱掉了,我会捡起来,归还失主......总而言之,我发现,自己变了,从头到脚都变了。
?山羊不吃天堂草》这本书,就像是一面镜子,照到了你内心的缺陷;又像是一位心灵导师,教我们改正那些缺点......
我最喜欢读的书作文500字篇2
我最喜欢的人是妈妈。
妈妈是我最喜欢的人,因为,妈妈给我很多很多,在小的时候,妈妈努力的把我养大,我要什么,给我买什么,那时候,我是家里的第一个孩子,爸爸妈妈和爷爷奶奶,都一样疼爱我,爸爸也是,但是,妈妈最辛苦。小的时候,什么也不会,每天躺在床上,每天晚上,不睡觉,哇哇的大哭,弄的'妈妈也不能睡,妈妈哄我,渐渐地,我会走路了,妈妈教我说话,教我知识,教我做人,教我干任何事,那时候,我顽皮,不听话,经常惹妈妈生气,我什么也不懂,可妈妈很耐心的教我,渐渐地,我上幼儿园了,妈妈在家里面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多喝水,有什么事给老师说,到了幼儿园,妈妈还是不放心。我来英华小学上一年级,妈妈把什么东给我准备好,被子给我用的是纯棉,把好的,都让我用了,我在学校里不喝水,一回家就病,妈妈给我拿药,有一次,妈妈把我送到这个学校,在家里,妈妈每天都睡不好,都是在担心我,一放假,妈妈来接我,妈妈看着我,好几天都没见我了,眼泪都快要留出来了。现在,我是四年级的学生了,知道了很多,回到家里,我帮妈妈干活,给妈妈捶背,洗脚,好好学习。上次回到家里,我咳嗽,嗓子疼,每天早上起床,嗓子又干又疼,妈妈每个晚上,半夜四点起来,给我倒水,照顾我把水喝了,这才放心去睡觉。从小到大,妈妈为我操碎了心。
不过,除了妈妈,爸爸,也是我最喜欢的人,爸爸也为我做了很多。
我最喜欢读的书作文500字篇3
很多人都说,喜欢听歌的人也许是无聊用来打发时间,也许是在某些特定情绪或时间内渴望安静,想一个人享受这份时光。
我也喜欢这种感觉,我是一个很爱听音乐的人,网易云都已经8级了呢,我喜欢听的音乐有很多,华晨宇的歌我都很喜欢,但我最喜欢的一首是《寻》,这首歌已经出了好多年了,而我也是第一次听就喜欢上了,枕边没有风浪怎么我们会跌荡摇晃,伸手不见月光怎么繁星能闪耀光芒当我听到这句时,脑海里出现的是山川大海,日月星辰,仿佛讲述着,我们永远都在尝试新的东西,你就像一个黑洞,深不见底。
这是一首让人忍不住想上路,去新世界和内心做伴。这又是一首告诉你不要为了旅行而旅行的歌,一个人难免崇拜流浪,却变成和自己的迷藏。这还是一首告诉你上路累了,就回来,家在等你,故乡在等你的歌,世界多广,转身还有故乡。听着这首歌,我感觉我站在了大海的海滩上,在高高的山峰上,我甚至觉得自己在飞翔,飞过山海,感受风的速度的洗礼。
歌中的结尾,毕竟我们只有一生这么长,要用力给人间留下些印象。沿路旅途如歌变幻在游展,还给大地昨天的喜怒和烦忧,下个春天回来我就会回家。从这里可以听到淡淡的忧伤混合着爽朗和洒脱,又或者浓烈的'狂喜、雄壮辽阔、令人落泪,这些情绪是最稀有的东西。经历过黑暗却依旧可以清透如水。
我喜欢这首歌,也更喜欢歌手华晨宇对歌曲的创作态度,因为歌曲的灵魂就在于唱歌的人,这也就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
我最喜欢读的书作文500字篇4
我最喜欢的花是桂花,它的颜色是白色的像一颗颗白色的星星。一到秋天他就会发出一阵阵浓浓的清香。有一次,我在草地上看见有一颗桂花树。我走过去,那时候是秋天桂花树生出了一个个的桂花。我就用手拿了一些桂花飞快地跑回家,我拿的我的文具盒把桂花放在里面。我有跑到桂花树面前。我前去闻闻桂花,但没有一点香味的。我就去问爸爸,爸爸说:“桂花是很奇怪的你在它的面前它没有一点香味的,如果你走远一点就可以闻到香味。”我奇怪的问爸爸:“为什么会这样的。”爸爸说:“我不知道,你上学的时候问问老师吧?”我就走到了桂花面前,望望它我觉得越看越喜欢桂花,过了一会儿,我就看的入迷了。我感觉到像晚上我吃完饭,就在阳台上看星星。我心里想桂花真像天上的白色星星,五个角。有一种香香的感觉,吸一口气像比树上的新鲜空气还新鲜。让人舍不得离开,还想留在这儿。桂花就是挂在空中的白色星星。我想呀想一阵微风吹来我就变成了一颗白白的`桂花在空中四处飘荡,我在天空中和可爱的小鸟说话,和月亮姐姐玩耍。到中午,一只小蜻蜓在我身边飞来飞去,我刚醒来看见一只蜻蜓来我面前,相似和我做个好朋友。我正想,哦,原来刚才是在做白日梦。我站了起来回忆一下刚才的事情。我笑了笑回家吃中午饭。到了中午,我有走到桂花面前。桂花树的叶子旁边长了几个花骨朵,花骨朵小小的像
一粒米那么大。我最喜欢桂花,桂花的香味可以吸引我。
我最喜欢读的书作文500字篇5
在我们班(不算我自己)有45个人,但要找我最喜欢的一个人,还是鹤立鸡群,也是非常好找的。
这个人最擅长的是体育,尤其是跑步,在班上无人能比。每次50米跑,100米跑都能轻松地夺得第一。每一次当我们看到他与别的同学拉开“神一般的距离”时,大家都会高声喝彩,为他夺得第一而欢呼。跑步快并不能代表他体育好,下面我再向大家介绍下他的另一个绝计:踢毽子。大家都认为,女生才是踢毽子的能手,但我们班的班主任却觉得男女都一样。果然,一场踢毽大赛(全称:20xx年——20xx年学年度第二学期四6班踢毽连环赛)预赛开始了,他以30秒踢30个踢出了第二名。紧接着是绝赛,他以30秒踢31个变成了第一名,让女生眼红的成绩。
光体育好,大家就会认为他是那一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不,如果他这样,能是我最喜欢的人吗?他“德 智 体 美 劳”全面发展:在数学课上,他是我们班的“智多星”,老师的每一个问题,他都能把手举得高高的`;在语文试卷上,他是“高分手”,把一道道题目上的分数通通夺来;在英语作业上,他是“王羲之”,作业写得既工整又漂亮;在音乐考试上,他是“竖笛精英”,每当老师点他时,他部是娴熟的拿起竖笛,轻快地吹出优美的曲调。
他是谁呢?他就是我最喜欢,也是最崇拜的人—居志臻。
我最喜欢读的书作文500字篇6
坂田银时说过,“人只要有糖分就能活下去”,作为一个资深的甜食控,我自然是无比认同的。
虽曾只吃过几次但那无与伦比的滋味和与众不同的外表却深深地吸引了我,导致我至今还仍记忆犹新:一块扁扁的圆柱形面包烤制完毕,从内向外,用小刀比划几下,切了一圈又一圈,再在缝中挤满奶油,不一会儿,巴掌大的面包弯弯曲曲切了二十多圈,缝隙中奶油十分饱满,酥脆的.面包皮却别有一番风味。
最近一次吃,还记得是在二月上旬。那次,爸爸早早地回家,为我们带来一大罐饮料和一小块蛋糕。我看到了——-啊!弟弟盯着饮料!为了夺走饮料,也未曾看包装,一把顺手牵羊,身体却不由自主地拿走那一小块蛋糕。坐在椅子上,我慢慢的享用这美味的下午茶。
刚入口,糖分就欢呼雀跃的在舌尖上跳动,不断的刺激着我的味蕾。我舔了舔嘴唇,迫不及待地咬下了第二口。霎时间,仿佛冰川融化,由于过度疲倦而显得黯淡无神的双目顿时亮了起来。又急忙咬下第三口,奶香味,小麦味,焦皮味,交错一片,在我口中揉成一个春夏秋冬依次交错的小世界。秋天呢铺的是麦穗,冬天呢盖的是奶油,那夏日烈阳光撒在地上飘起来的是淡淡的炊烟,让我直咽唾沫。
我捧起面包,左咬一口右咬一口,东咬一口西咬一口,不一会,一番囫囵吞枣,面包就被我三下五除二地解决完了。
一个半小时后,我将目光投向餐桌上——似乎那里还有一个年轮蛋糕放着。
我最喜欢读的书作文500字篇7
世界上的花有很多,有傲霜枝的菊花,有荣华富贵的牡丹,有王者之香的兰花,有不畏艰险的牵牛花……但我最喜爱的,还是出泥而不染的荷花。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这是杨万里先生对荷花的赞美。我对荷花的喜爱,也有一部分来自于它的灿烂美丽。荷花在还没开花的时候,根部深深地埋在土里,让人一看觉得平常,以为是一朵普通的花。但在它开放的那一天,所有人都被它现在的样子所刷新了认知——它的颜色有白有红,本体一点淤泥都没沾上,样子像一个大大张开的手掌,在炎炎夏日,它给看见它的人们带来了一种清凉之美,谁能想到,以前的埋在泥里的种子,竟成了眼前“亭亭玉立的'少女”?
说到荷花的作用,那可多了去了,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荷花开放后,会结出莲子,那莲子可是一个“宝贝”。莲子的作用很多,它既有药用价值,也可以拿来炖汤,莲子的味道十分好,它虽然有点苦,但这苦,乃是苦中带甜的苦,令人回味无穷。
荷花它拥有纯洁谦虚的品质,它在含苞待放时不显露,不夸耀,慢慢积攒着力量,在它开放的那一天,显露出来的姿态是那么的纯洁,那么的迷人!
荷花虽然没有牡丹高贵,没有玫瑰美丽,没有菊花长寿,但它纯洁的姿态,使人为之陶醉,那出污泥而不染的品质值得我去学习。
我最喜欢读的书作文500字篇8
在这12年以来,我一直都很喜欢写字。因为我从小就很喜欢语文。我想拥有一手好字。
当然,要想练一手好字,那首先得认真,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从小学时就开始学写字。我在写字过程中记忆最深刻的三件事,一直在我脑海里。
记得第一次好像是在小学三年级时,一次我们去春游,我们来到一个博物馆,里面有很多书法珍藏品,我们边走边看,我看得非常入迷,竟然忘记要走了,同学们都在集合了,然后发现我不在,老师很着急,她来找我了,她发现我原来还在那里津津有味地欣赏呢!老师轻轻地走了过来,拍了我一下,我吓了一跳,这才知道同学们都走了。我傻笑了一下,老师也不由地笑了起来。
还有一次,那天正好作业很多,我还要练习两页字,那天我光做作业就做到了10点,妈妈看到我房间里还亮着灯,就走了进来。妈妈问我:“怎么还没睡觉啊?”我说:“我还有两页字没练好,我练好了再睡吧。”妈妈说:“睡吧,今天别练了,现在已经很晚了,你明天还要上课呢!”我说:“不行,今天的`事没做好,怎么能睡觉尼?”妈妈说:“那你早点睡吧,别写太晚了。”我说:“哦!”就这样,我一直练到了深夜11点30分,我才练完了。
最后一件事是我印象最深的。那次,我生病了,头很痛。我想:我明天还要去写字,我不能不去的,万一不去的话,我会比别人少练一天。早上,头仍有点痛,爸爸就送我去了,我提起笔,坚持着,我一笔一画慢慢地写着,我终于完成了。
我想:只要我们能够坚持不懈,一丝不苟地做好自己要做的事,没有什么事我们办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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