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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读书心得篇1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我进入大学后课余读的第一本书。可能是由于第一次涉足人文社会科学,对这一大类学问很是陌生,书读得不是太顺利,加之日常学习和时间的安排上不合理,一个学期快结束了,我总共才读完了前3章。对此,我感到十分羞愧,费孝通老先生的“差序格局”都还没有读到,真是惭愧万分。可是,我还是会利用课余时间把全书看完。
然而,只这前三章,就已让我获益匪浅。读完以后,我对中国的乡土社会有了基本的了解,也认识到世代生活在乡村的居民身上的一些性格和特质,这是我以前不曾明白、也不曾想过的。作为一名大学生,我对大师的著作没有资格做评论,在那里仅就《乡土中国》的第一章《乡土本色》谈一谈个人的一点体会和感悟。
费孝通先生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和社会活动家。他于1947年根据所讲“乡村社会学”写成《乡土中国》。本书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
关于“乡土中国”这个概念,费先生在书中指出:“那里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换言之,“乡土中国”是中国特具的一种体系,它包含在具体的百姓生活里,老百姓遵循它而生活。
在第一章开篇,费先生开宗明义的提出:“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为“乡土中国”下了定论——中国社会的基层(基本)是土生土长的乡村人。
在这一章,先生着重阐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即乡土的本色是什么。我把它总结概括为下头的四点。
首先,在习俗上,乡村人和其居住的乡村有着很强的传统性,并且这种传统性很难被改变。也就是说,在乡村居住的人都有一个“根”在身体里边。这个“根”,这种传统性是源于人们世世代代和泥土打交道而构成的。比如费先生讲他妈妈给他一包家里灶上的泥土,让他在想家的时候煮一点吃。这种方式此刻看来很荒谬了,但对世代与土分不开的农村人来说,这无疑是一种心灵的寄托。就像余光中先生在《乡愁四韵》中写的那样:“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母亲一样的腊梅香。母亲的芬芳,是乡土的芬芳,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漂泊在外,思念家乡,想到的一草一木都散发着乡土的芬芳,乡土跟母亲又紧紧联系在一齐,泥土是母亲,母亲就像泥土。从中可见从农村走出去的中国人对生于斯长于斯的家乡,对踩在脚下的泥土的强烈依靠和深厚感情。我们常说“落叶归根”。树高千丈,叶落归根;人在旅途,哪怕海角,哪怕沧海桑田,心中日夜萦绕着的永远都是故乡,永远也放不下扎在心里的这个“根”。这个情结能够说是所有传统中国人的一种特质。像美国就不行,美国的居民是从世界各地移民过去的,才两百多年历史,没根!所以说,“土”在我们的文化里占着最重要的地位。这就是所说的传统性,很难改变的,它源自农民们(当然这
是最初的发源、基层,之后扩大到不仅仅是农民)对泥土的依靠。
这个传统性产生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两点。第一点,农民以种田为业,天天与泥土打交道,自然而然产生了感情。第二点,农业是世世代代的工作,从上头不知多少代一向传下来,几千几万年,一向延续下来,不曾断过,是完完整整的一个整体,一个脉络。满足这两点,传统性就逐渐产生。这是个长久的过程,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可能构成。
中国乡村的第二个特征,我总结为不流动性。费先生在书中说:“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因为种地的人的地是不容易搬动的,你需要一年四季守着你的“一亩三分地”,有许多农活要去干。久而久之,就构成了人口不流动的特点。一个家族的人住在那里,那么他的后代一般也会在此定居。举个简单明了的例子,就是农村的姓氏。虽然不断有外来人口的迁入,但这只占少数的比重,微乎其微。所以看家谱,上头一代一代从上到下,还是同一个姓占主线。如果一旦到哪一代的哪一家突然改姓了,那么人们就会认为这一支断了,没办法再延续下去了。农村里此刻依然很重视这个。所以,你不出去,别人也很少进来,这是不流动——反映到生活起居上就是“安土重迁”这个词。
这样也就自然而然引出了第三个特性——聚村而居。聚村而居——村与村之间相互较为孤立、隔膜。上头说的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上说的,这个是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上说的。两者有必须关联,我认为是有点因果的关系。因为村子里的人世代定居,不怎样流动,所以导致村与村的交流、联系变少了,村子就孤立存在了。这有些像国与国的关系:能够合作,但都自我独立。
聚村而居的原因,费先生讲得很明白,也很有道理:“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齐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齐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件一代的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由于很多的聚村而居,因而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即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每个地方有各自不一样的风俗。即便在同一个省内,也会有所不一样。我是山东人,山东省内一共有17个地级市,各市无论是语言、居民的性格、还是生活习惯、风俗风貌,都有很大不一样。你要我讲一讲山东话,什么叫山东话?这个问法本身就不对。山东话多了,每个市的话都不一样,你叫我怎样讲?要我讲,我只会讲莱芜话,还讲得不好(从小就说普通话,莱芜话一向没学好)。莱芜市和泰安市,这两个城市是挨着的,口音上却有很大差异。莱芜话音调较平,很少有儿化;泰安话音调起伏较大,儿化音更多一点。济南和烟台,口音更是天壤之别。这就是十分明显的地方性。
第四个特征,我称之为“熟悉”与“规矩”。亦即约定俗成。这个比较好理解。农村正是由于它的不流动性,人口性质很少发生变化,“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所以,许多习惯就慢慢约定俗成,不言自明了,这又叫作规矩。“规矩不是法律,是‘习’出来的礼俗。”“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我的老家我回去过一次,在那里我看到,一家结婚,大半个村子的人都跑去参加、去吃酒席;一家死了人,差不多全村人前往悼念。这种自发的不假思索的行为完全是源自长年累月的熟悉,这不是规定出来的结果。
以上便是我对于费孝通先生所论中国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的一些理解和想法。这四大特征,回答了什么是乡土的本色。尽管本书我只看了很少一部分,但对乡土社会、乡土文化我已经有了很多想法,对不少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现象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分析,我觉得这是个好的开端,我会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
中国读书心得篇2
看到书名的瞬间,我最先关注的不是“中国”,亦不是“乡”,而是“土”。我们现在提到“土”,更多的有一种蔑视、看不起的感觉。比如别人说你穿的很土气,没人会以为别人是在夸赞他。但是在阅读完《乡土本色》这一章后,我的态度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先生开篇就点出中国社会的本性是拥有乡土性。这“乡土性”带有三方面特点:其一,土地的重要性。其二,不流动性。其三,熟人社会。
中国社会具有乡土性,在农村生活,以种地为最普通的谋生方法,因而也最明白泥土的可贵。乡下人离不开土地,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这一阵子疫情有了好转,我们就去后山上挖野菜。现在想想,野菜的出现真的很神奇,你不播种它也能自己生长。我们挖的是荠菜和苦菜,挖它们并不困难,后山的田地里到处都是,拿着小锄头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冲洗一下,蘸豆瓣酱就能直接吃。我想也许没有食物的饥荒年,人们也能从这些田地里的野菜果腹,这也许就是土地给辛勤的人们的馈赠吧。
我们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以农业文明为主,人们被禁锢在土地上,自然也受土地的影响很大,“安土重迁”的性格、“落叶归根”的思想已经深深融入我们的血液中,即使我们换了居住地,也仍然会选择先进行农业生产,文中也举了一个中原人即使到了适合放牧的内蒙古还要进行土地耕种的例子。人与空间的关系上是不流动的,耕地是固定的,粮食的富足,人们开始繁衍生息。随着人地矛盾不断激化,同等的土地养不起那么多人,就会出现分家的情况,一些人就要出去寻找新的出路。虽然人与空间的关系上是不流动的,重视安土重迁,但是各自保持着孤立与隔膜。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社会有一个数量很大的阶级——农民阶级。农村人员流动性差,农民之间互帮互助,一起耕种劳作,一起保卫家园。为了各个方面的便利,聚居在一起。农民因为土地的影响,安土重迁,久而久之,聚居的人们之间变得熟络,形成了所谓的“熟人社会”。所以,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这才有了“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
读完《乡土中国》,我对“土”这个字的态度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我也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之前我们提到农村,印象可能是破旧、贫穷,人们都是从农村去城市生活,但现在很多城市人返回到农村,去呼吸更新鲜的空气、去体验农家乐……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本色这一章概括总结了中国乡土社会的本质是人们对土地的依赖,也就是在文中提到的“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整章都是围绕这句话展开的。读完《乡土中国》之后,发现费孝通先生的语言风格将原本晦涩难懂的专业知识变得通俗易懂,值得反复回味。
中国读书心得篇3
按照土地整理公司“读书年”活动要求,本月精读书目为《乡土中国》,现将读书心得分享给大家。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名著。本书于1947年出版,距今已有70年,书中给出的观点,即使放到今天对我们研究传统中国及乡土文化依旧不过时,十分具有指导意义。
本书认为传统农耕文化下中国社会文化形态是一种沿袭已久的社会文化形态,有相对的稳定性,不会轻易随着政权和制度的变化而消失,因此这本书提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很多特点,结合自己生活的亲身经历,你会发现即使到了现在,书中的很多东西讲的其实也并不过时。因为一个社会的发展具有很长的渊源,社会形态中的特点在很长时间内会延续下来并且不会改变。虽然可能你认为现在城镇化程度高了,中国社会没那么“乡土”了。但是城镇化,只是把一个乡土社会在外表上变得城市了,而那些社会特点,依然被延续了不少。
读到“文字下乡”的时候,我对本书的共鸣就开始深刻了,因为我的老家就农村,乡土生活,的确语言对他们更重要,而文字更像是一种多余的东西。如今依然如此,因为语言是有情感的,所以乡音听起来才会那么的亲切,而文字的意义却没那么大的。
再多读一读什么社会中“私”的概念,想想中国这个关系社会与法治程度,不是离开了农村就没这特点了。
读一读长老统治,想一想现在一个老资历依然可以具有的话语权,这也不是只在旧时的大家族和农村家庭中具有的特点。
有很多东西你依然能够在社会中发现它的影子,因为一个社会本来就是在不断延续它的特点的。个人觉得本书可以多读,在书中理解社会,而经历一段社会后再来读这本书,则又会有不同的感觉。这本书不但没有过时,反倒能够帮助理解“纯城市文化”以外的很多社会现象。
因此无论我们现在的现代化与西化的进程如何,乡土与传统依旧刻在了我们的基因里,融在了我们的骨血里,所以在很多事情的处理上,制度的建设上,文化的发展上都能够体现与西方的不同,我觉得身为一个中国人,需要了解一下我们生活的这片土地背后所蕴含的乡土文化,因为乡土中国就是你我成长的地方,我认为费孝通先生的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也让我更加了解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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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读书心得篇4
?中国哲学简史》是由冯友兰先生1947年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受聘担任讲座教授时,将英文稿整理改编成的书,这本书较之于其他的哲学理论书显得更加浅显易懂,总的来说,这本书主要概述了中国历史记载以来哲学发展的历程。
中国古代哲学并没有像西方的那样成体系,中国古代哲学是在激烈的思想观念碰撞中产生的,渐渐的,持有不同思想的学者被分成不同的派系,因而古时有百家争鸣这样的现象,在这本书中,冯友兰先生基于前人得出的理论及研究成果,将古代“百家”划分为六个主要的学派,他们分别是阴阳家,儒家,墨家,名家,法家,道德家,冯先生对这主要的六大派系进行了诞生背景的介绍,各家主要的人物的介绍,谈论了各家的主要思想成果以及对各家思想上的冲突进行对比和辩证,除此之外,对各家思想的功能性也做了评论和比较,其功能性包括该思想在它所处的时代中的作用和对人的影响,以及在当下该思想能够起到的作用。
?中国哲学简史》这本书也是由冯先生经过整理前人的文献,再加上自己的独到的观点整合而出的著作,评论性的著作一般都带有作者自身的主观思想,这种形式其实跟古时候的一些学者为一些名著做注解是一样的,基于自身原有的理论基础,通过学者自己的.认知将其解读。事实上,个人主观或多或少的也会对原著本身想要表达的意志造成一定的曲解,对于解读中国古书籍更是这样,中国古文较之于西方语言显得更加晦涩难懂,仅仅几个字往往能表达出一定的人生道理,之乎者也在不同的情景下用法也大不相同,一字的多义可能会让不同的人对同一句话有着不一样的理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也就是这个意思,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和魅力也都深藏于此。
相对来说,冯友兰的《中国哲学简史》更多的尊重了前人的研究成果,从客观的角度对中国古代的哲学派系的思想进行了归纳总结。"儒家者流盖出于文士,墨家者流盖出于武士,道家者流盖出于隐者,名家者流盖出于辨者,阴阳家者流盖出于方士,法家者流盖出于法术之士。”这是冯先生对古代六个主要的思想学派的评价。我以为,儒家为百家之首确实有其内在的理由,儒家的思想较之于其他学派在社会层面上有更多的服务性,孔子提倡“仁义忠恕”,就是提倡人要有德并且行使这种德,与道家的“无为”正相反,道家用“避”和“隐”的方式出世,儒家则强调积极入世,相比之下,我更欣赏中后期的儒家,这段时期的儒家思想更加睿智和符合时代需要,比如儒家对“葬礼”的理解就很有趣,礼葬是对逝去人得一种送别仪式,本身具有一定的鬼神色彩,然而这个时期的儒家是理智的,可以算的上是无神论,但却仍然注重“礼”,外人看来这是自相矛盾的,在儒家的解释来说,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有情感能感知,身边的亲人去世,在感情上需要寄托,这个时候强调理智就显得很不人性,礼葬刚好能够给悲痛的人一个释放的出口,以一种仪式去对逝者告别,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就满足了情感的需要。
儒家经典中有两部是专讲“礼”的,《礼仪》和《礼记》将原本礼中含有的迷信和神话净化,将其中的宗教成分都转化为诗,不仅将其美化而且显得更加科学和理智。儒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刚好杜绝了中国本土宗教的诞生,从另一方面来看,儒家是以哲学形式存在的宗教,它没有西方宗教繁琐的教义和神话般的人物,儒家的内在任务就是教导世人如何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这样一来较之于其他派系就要显得更加有现实意义,这可能是几千年以来儒家学派遭遇很多变故仍经久不息的原因,也是儒家思想在当下仍然能给人以启示的原因。
除了儒家,道家更加注重个人的内在,能对人的心态有很好的影响。墨家显得攻击性太强,名家就显得有些滑稽,公孙龙的《白马论》在我看来虽然有一定的内涵和思维逻辑在,但并不具有实际的意义,从书中举得名家例子中,更让人觉著名家的言说有很浓烈的诡辩的味道。
这本书所介绍的各家学说在当下也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有一些现象也跟古代思想有些关联,比如书中说,庄子以为,在辩论中,什么也不能够决定。他说,即使有人获胜,胜者未必正确,败者未必错误。但是在后期墨家看来,庄子说这番话,正是表明他不同意于别人,他正是在和别人辩论。他若辩赢了,这个事实不就正好证明他错了?庄子又说:“大辩不言。”还说:“言辩而不及。”所以“言尽悖”。庄子还进一步认为,万物各从自己的道,自己的意见来看,都是正确的,这个不应当批评那个。若是照这样的言论来说,在当下有一位学者的思想观念与庄子的很像,就是网络上人称“打假英雄”的方舟子。方舟子以不管我是对的还是错的我都是对的这样的观念战胜了一个又一个与他有过节的辨者,实属当今网络一大笑话。
?中国哲学简史》这本书虽然已经是哲学书中的浅显版本,但对我来说还是有很多的陌生的名词,古文的理解上也有些吃力,若是多年以后重温这本书,我想它会给我更多更深层次的感悟。
中国读书心得篇5
在《红星照耀中国》中,有一篇的名字叫做“造反者”。当时,我一看见这三个字,心中诈一愣,造反者?难道是混在红军中的“奸臣”?翻开书一看,原来是我仰慕已久的周恩来大人呀!的确,这造反者的称号还真是实至名归呢!在斯诺的笔下,周恩来这一人物形象,更确切的说是他的另一面实在是让我大跌眼镜。
周恩来是中国人中最罕见的一种人,一个行动同知识和信仰完全一致的纯粹知识分子。他父母皆是两位深爱阅读的人,从而他本人似乎注定要做个读书人。但在1919年的学生运动中,周恩来做为学生领袖,遭到逮捕。如此年轻的他从此踏上了革命的道路。尽管他是那样的年轻,却又是如此的好强,他简直是把自己的生命都搭了进去啊!
因为他未受过正规的军训练,在工人阶级的很少干活,所以他到上海的时候唯一的武装是他革命的决心和坚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之后他任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他在南方进行了多年的艰苦斗争,用步枪,机枪等装备对付作为敌人后缓的大城市的全部财力。而他的这一切努力都仅仅是为了保住小小的苏维埃共和国,它没有海诺,没有盐吃,不得不用人民铁的意志来代替。
更令我吃惊的是斯诺竟称他为“狂热”分子。他背弃中国古代的基本哲学,中庸和面子哲学,无可比拟的吃苦耐苦的能力,无私于一种思想和从不承认失败的不敢不挠精神。
在斯诺与周恩来漫步在乡间的时候,他显得轻松愉快,和对大自然的向往,在他的胳膊爱护地搭在那个“红小鬼”的肩上的时候,他好似返朴归真了,给人的不是一往常态的领导风范,他仿佛在逐渐拉拢他与乡下人们的距离。而那一刻在斯诺看来,他面目英俊,身材苗条,像个姑娘,不过仔细一品味他的动作,也真是如此。
也许正是这份轻松的精神才是他能够依然理智和微笑着去面对各种困难局势的吧!
这样的周恩来似乎又使我的心中对他燃起了几分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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